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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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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度臨時人員第1次甄選口試公告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03-09
  • 資料點閱次數:786

110年度臨時人員第1次甄選口試公告

一、 口試日期:110年3月12日(星期五)。

二、 口試地點:本分署1樓拍賣室。

三、 報到時間:應考人依公告時間至本分署大門口守衛室報到及查驗身分,逾報到時間經唱名三次未到者,視為棄權,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試。

四、 請應考人攜帶具有本人照片之身分證件正本(限國民身分證、駕照或健保IC卡,請擇一攜帶)供查驗,並依指定時間及地點應試;未攜帶前述指定身分證件正本者不得入場應試。若因身分證件照片辨識困難,必要時得拍照存證。

五、 為維持考場秩序及公平,本分署必要時得就口試過程拍照或錄影,應考人不得拒絶。

六、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措施,應試者進入本分署應配戴口罩(請自備),並配合於大門口保全處量測體溫。倘體溫超過37.5度,將請其離開本分署,並改以手機視訊方式接受口試。

七、 請應考人詳閱口試名單及注意事項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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