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回首頁

:::

線上回傳繳款收據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1-08-24
  • 資料點閱次數:7548

*歡迎回傳您的超商/郵局/金融機構繳款收據,我們會有專人通知承辦股您已繳款及辦理撤銷執行命令事宜。
*收據回傳成功,將於2個工作日內寄發電子郵件通知您。
*如回傳資料有問題,將有專人與您電話聯絡或以電子郵件通知補正,請保持電話暢通或收信。
*繳款收據請併同原執行命令或傳繳通知書一起上傳(拍照時請注意完整及清晰),俾利銷案。
*如您亟需立刻辦理執行命令撤銷事宜,亦可傳真分署承辦股並與執行命令上所載承辦人電話聯絡。
*如有收據回傳相關疑問,歡迎電洽(03)9320747轉162。

*回傳信箱:ily001@mail.moj.gov.tw


  回傳時請於電子郵件內填妥下列資料:

1.姓名:
2.義務人身分證字號或統編:
3.聯絡電話:
4.股別:
5.案號:
6.附件: 收據+執行命令或傳繳通知書 之照片。附件檔案大小限制為10MB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