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討債公司利用與各執行政執行處類似公文進行討債,請民眾審慎判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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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09-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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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發現有民間討債公司以魚目混珠方式,利用與行政執行處傳繳通知書類似之文書進行討債工作,或假「執行員」名義,混淆民眾視聽,特呼籲民眾審慎辨別,若發現上述等情事,亦請通知本處政風室處理。經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查察,現有三家民間討債公司利用類似之政府機關傳繳通知書或假「執行員」名義進行討債工作。
有假借政府機關公文書及執行人員名義混淆民眾視聽之嫌。其中「臺灣ⅩⅩ財管公司」,所印製之「郵務送達公文封」,疑似仿自地方法院公文封之格式與用語,且類似行政執行處公文封,內以該公司「法務執行處」名義函發「公文」及其「緊急文件」之聲明,易使民眾誤會為行政執行處或其他公務機關行使之公權力行為;另自稱「ⅩⅩ公司法務處」者,使用舊式公文格式,內容則類如存證信函催告之通知,其左下方承辦人員之職稱亦稱「執行員」,同樣易使民眾誤會為行政執行處之人員,二者均有冒用政府機關名義,混淆民眾視聽,藉公器圖私利之嫌。
為免誤解,致影響政府機關形象,籲請民眾提高警覺,審慎辨別發文機關,勿為民間討債公司或司法黃牛仿冒政府機關公文書及執行人員所矇騙。若本處所發之傳繳通知書,係以機關名義製作行政執行文件,且均載明承辦人員姓名及電話可供查詢,民眾收受傳繳通知時,若有任何疑慮,請先打電話至本處詢確認,並請主動提供可疑線索,供本處政風室處理。 檢舉專線:03-9320747轉108 電子郵件檢舉信箱:ilyn@mail.moj.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