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回首頁

:::

(新聞稿)113年6月18日宜蘭分署新聞稿 欠道交罰鍰多年 執行不動產後繳清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4-02-19
  • 資料點閱次數:223
署徽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
新聞稿

發稿日期:113年6月18日
發稿單位:執行科
連 絡 人:行政執行官柯玉倫
連絡電話:03-9320747分機300

欠道交罰鍰多年 執行不動產後繳清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下稱宜蘭分署)加強執行欠繳交通罰鍰等案件以落實交通正義。宜蘭一名鄭姓男子,自民國(下同)105年起即滯欠多達364件高速公路通行費、使用牌照稅、機車燃料費、違規停車、闖紅燈罰單未繳,經宜蘭分署查封鄭男之不動產後,立刻一次繳清滯欠多年的款項,強力展現公權力以實現正義。
鄭姓男子自105年起即陸續滯欠高速公路通行費、使用牌照稅、機車燃料費、違規停車、闖紅燈罰單等多達364件案件未繳,金額累計達新臺幣12萬2,075元,經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區監理所、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區監理所宜蘭監理站、新北市政府交通局、宜蘭縣政府財政稅務局及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等機關限期命鄭男繳納而逾期未繳後,自105年起陸續移送宜蘭分署執行。
    宜蘭分署收案後,多次通知鄭男到場清繳及報告財產狀況,惟鄭男均未到場,經扣押鄭男之薪資及於金融機構之存款仍無所獲,宜蘭分署執行同仁鍥而不捨,持續調查財產,嗣查悉鄭男名下有1棟壯圍透天房屋,旋於113年4月間偕移送機關人員至前開建物所在地執行,鄭姓男子母親在現場深切感受宜蘭分署強力執法的決心,為免不動產被拍賣,即委由家屬至分署一次繳清全部欠款,全案最終順利徵起。
    宜蘭分署呼籲,義務人對於所滯納之公法上金錢債務應積極面對處理,儘速完成繳納,切勿希圖僥倖,對遲延不繳納之義務人,宜蘭分署將採取強力執行措施,以貫徹國家公權力。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