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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113年1月30日宜蘭分署新聞稿-吸毒開車重罰12萬不理 宜蘭分署出手查封房產立即繳半分期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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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徽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新聞稿

發稿日期:113年1月30日
發稿機關: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
發 言 人:行政執行官鄧順生
連絡電話:(03)9320747分機400
編號:8

吸毒開車重罰12萬不理
宜蘭分署出手查封房產立即繳半分期

    罔顧交通安全的吸毒駕車行為,已造成多起難以挽回的遺憾,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近期祭出專案執行,針對欠繳酒毒駕罰鍰義務人加強執行,杜絕危險駕駛行為。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於113年1月29日與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攜手合作,針對吸毒後開車不繳罰鍰之民眾,施以查封房產等強制作為,促其繳款!

    基隆一位吳姓男子(84年次)於111年6月間因吸食愷他命後,仍駕車行經台北市內湖區遭警查獲,其危險駕駛的行為被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裁罰新台幣12萬元,未繳納經移送宜蘭分署執行。宜蘭分署收案後,屢次通知吳男到場說明財產狀況,均置之不理,經執行其名下存款無所獲,亦無薪資可執行,嗣經查吳男因繼承取得基隆房產,遂於113年1月29日上午至現場查封上開房產。吳男得知查封消息後,唯恐房產不保,今日趕忙至宜蘭分署基隆辦公室繳納一半欠款並辦妥分期,房產始免於走上法拍命運。

    宜蘭分署分署長吳廣莉表示,吸毒害人害己,毒駕更是極度危險行為,查獲不但會罰鍰,還可能因此受傷甚至犧牲寶貴生命,呼籲民眾拒絕毒駕。宜蘭分署針對欠繳毒駕罰鍰案件將持續強力執行,絕不寬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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