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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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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112年11月13日泡菜老闆無照駕駛又酒駕,還有逾百萬稅款勞、健保費未繳, 宜蘭分署執行查扣存款等債權後,速繳清酒駕罰鍰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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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
新聞稿

發稿日期:112年11月13日
發稿單位:執行科
連 絡 人:行政執行官柯玉倫
連絡電話:03-9320747

泡菜老闆無照駕駛又酒駕,還有逾百萬稅款勞、健保費未繳,
宜蘭分署執行查扣存款等債權後,速繳清酒駕罰鍰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強力執行「酒(毒)駕」罰鍰案件,其中1位年約51歲在宜蘭販售泡菜等農產品的吳姓男子(下稱義務人),在接到書記官電話通知促其繳清案款後,即委託商號員工至分署代義務人到場繳清新臺幣18萬元罰鍰,其餘未繳納案款,吳姓義務人允諾會積極處理。

    宜蘭分署表示,吳姓義務人於111年11月28日凌晨12時50分許,駕駛自小客車在宜蘭縣冬山鄉永興路一帶,遇警察欄檢酒測,因酒測值超標,又無照駕駛,遭移送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區監理站裁罰18萬元,於112年7月間移送宜蘭分署執行。義務人另開設農產商行滯納營業稅、營利事業所得稅、勞健保費及食品衛生管理法罰鍰等多筆款項未繳,合計高達241萬6,831元(利息及滯納金另計),陸續被移送宜蘭分署執行。

    宜蘭分署收案後,旋即多次傳詢吳姓義務人,惟其均未到場;宜蘭分署再至其商號營業地現場執行,惟至義務人戶籍地執行已人去樓空。宜蘭分署遂執行吳姓義務人存款帳權、應收帳款、人壽保險金請求權等金錢債權,同時並積極聯繫吳姓義務人促其清償本件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於聯繫過程中,吳姓義務人表示伊有心處理本件案款,但開設農產商號後,因疫情影響,大環境狀況不佳,伊也曾試圖請名人代言宣傳產品,但無奈還是沒有起色,伊願意先清償酒駕罰緩,其餘款項會逐月積極處理等語,宜蘭分署考量吳姓確實有還款意願,先請吳姓義務人繳納酒駕罰鍰,吳姓義務人遂於日前(112年10月31日)急委託員工至分署代義務人到場繳清新臺幣18萬元罰鍰,其餘未繳納案款,吳姓義務人允諾會逐月積極繳納。

   宜蘭分署呼籲民眾切勿心存僥倖酒(毒)駕,以免害人害己,並傷及荷包,萬一遭受裁罰,亦應自動繳納罰鍰或辦理分期繳納,按時繳款,以免遭受強制執行,切勿輕忽宜蘭分署對於酒(毒)駕罰鍰案件持續強力執行之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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