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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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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住透天開百萬名車卻拒繳罰鍰 宜蘭分署查封Benz 立馬喊繳款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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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徽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新聞稿

發稿日期:112年5月30日
發稿機關: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
發 言 人:行政執行官鄧順生
連絡電話:(03)9320747分機400
編號:16

 

女子住透天開百萬名車卻拒繳罰鍰

宜蘭分署查封Benz  立馬喊繳款

    宜蘭一位江姓女子(63年次)因欠繳非法聘用外籍看護罰鍰、汽車燃料使用費等共新台幣(下同)22萬餘元,經移送機關宜蘭縣政府等機關(下稱移送機關)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下稱宜蘭分署)執行。

    宜蘭分署於1117月、8月、9月、11月及今年1月、3月、4月屢次催繳,江女均置之不理,經宜蘭分署調查,江女住在靠近宜蘭火車站市區之透天厝,且名下有一台2020年新購的Mercedes-Benz車輛,市價超過百萬元,並非無繳款能力。執行人員於今日上午至江女住所現場查訪,發現江女車輛停放住處門口,當場予以查封,準備拖吊之際,尚在睡夢中的江女經家人通知,趕忙自屋內下樓表示,願以分期方式繳納、今日即繳納第一期款項,展現繳款誠意,辦妥分期後,始免於拖吊!

    宜蘭分署呼籲,收到罰鍰通知書務必於期限內自行繳納,切勿置之不理。如確有繳納困難,亦應聯繫執行分署說明財產狀況後,提出適當之清償計畫,或依規定辦理分期繳款,以免遭扣薪、扣存,甚至遭查封愛車、不動產,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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