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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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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案列管開車不禮讓行人裁罰案 宜蘭分署基宜區同步執行施鐵腕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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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新聞稿

發稿日期:112年5月26日
發稿機關: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
發 言 人:行政執行官鄧順生
連絡電話:(03)9320747分機400
編號:15

 

專案列管開車不禮讓行人裁罰案 

宜蘭分署基宜區同步執行施鐵腕

    為呼應行政院推動行人優先的交通安全政策,以共同形塑「以人為本,行人優先」的道安文化,期使「行人地獄」惡名早日消除,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下稱宜蘭分署)就駕駛車輛不禮讓行人違規案件以專案列管並嚴格執行,一起為維護行人交通安全盡一份心力。

    新北市一位趙姓男子(41年次)111年8月間,在新北市萬里區台二線駕駛車輛未禮讓行人先行通過,遭裁罰新台幣(下同)2,600元未繳納,經移送宜蘭分署執行。宜蘭分署隨即發出催繳通知,趙男於112年5月立馬繳清!

    無獨有偶,宜蘭一位顏姓女子(71年次)去年8月間,在新北市三重區行經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時,未禮讓行人先行通過,遭罰鍰2,600元未繳納,近日移送宜蘭分署執行。宜蘭分署執行人員旋於今年5月25日下午至顏女住處及工作址分別查訪,在工作處所遇顏女,請其處理罰鍰事宜,顏女自知有錯當場掏錢繳納。   

    宜蘭分署分署長吳廣莉表示,年初迄今共受理宜蘭地區16件、基隆地區24件因駕駛汽機車未禮讓行人罰緩之移送案件,專案列管並加強執行後,已有7案全部繳清,其餘均在積極執行中。宜蘭分署對不遵守開車禮讓行人規定之義務人,絕不寬貸,從嚴執行,為掃除「行人地獄」污名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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