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回首頁

:::

宜蘭男居家檢疫期間趴趴走72小時重罰100萬 分期不繳又屢傳不到,宜蘭分署下最後通牒再不到案就拘提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1-03-07
  • 資料點閱次數:349
署徽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
新聞稿

發稿日期:111年3月7日
發稿單位:執行科
連 絡 人:行政執行官張盟正
連絡電話:03-9320747

 

宜蘭男居家檢疫期間趴趴走72小時重罰100萬
分期不繳又屢傳不到,宜蘭分署下最後通牒
再不到案就拘提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下稱宜蘭分署)積極辦理「強力執行滯欠防疫案件罰鍰專案」,宜蘭曾姓男子於居家檢疫期間每天外出用餐或找朋友夜宿在外超過72小時,遭宜蘭縣政府衛生局重罰100萬,因未依限繳納經移送宜蘭分署執行,申辦分期繳納後不僅要書記官三催四請才肯繳一些錢,自110年11月起又多次屢傳不到,宜蘭分署下最後通牒,再不到案將向法院聲請拘票。

    宜蘭曾姓男子於109年7月間由菲律賓入境,應遵守居家檢疫規定於入境後14日進行居家檢疫,惟竟於入境3日後擅離居家檢疫處所,每天外出1至2次用餐甚至夜宿在外,擅離原因據其向宜蘭縣政府衛生局表示竟是因為太熱及無聊,總計外出時間超過72小時45分鐘!因違規情節重大,遭宜蘭縣政府衛生局重罰100萬元,因未依限繳納經移送宜蘭分署強制執行。宜蘭分署收案後立即核發執行命令扣押曾男名下財產,並至其住所現場執行,遇本人表示願申辦分期每期繳納3萬元,卻經常遲繳或僅繳納部分,要書記官三催四請才肯再拿一些錢來繳,依分期條件分期後1年本應繳納36萬,曾男卻僅繳了12萬,且自110年11月起多次屢傳不到,宜蘭分署已廢止分期繳納,並核發執行命令命曾男應於近期到案,如屆期仍未出面,將向法院聲請核發拘票拘提曾男強制到案,以續行執行程序。

    宜蘭分署呼籲民眾應遵守防疫政策,不要以身試法。民眾違反防疫規定遭裁處罰鍰不繳納,案件將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各執行分署進行強制執行,如收受各執行分署或衛生機關公文切勿心存僥倖或置之不理,如無法一次清償,亦請主動聯繫各執行分署洽詢分期事宜,以免愛車、存款、薪水、甚至不動產遭查扣,得不償失!

附件下載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