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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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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男子開車各種違規樣樣來 300多筆罰單、通行費想賴帳,房屋拍賣前夕驚覺宜蘭分署來真的才立馬繳清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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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
新聞稿


發稿日期:110年12月28日
發稿單位:執行科
連 絡 人:行政執行官柯玉倫
連絡電話:03-9320747

基隆男子開車各種違規樣樣來 300多筆罰單、通行費想賴帳,房屋拍賣前夕驚覺宜蘭分署來真的才立馬繳清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配合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各分署辦理「加強執行滯納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罰鍰及ETC通行費專案」,特別針對該案件類型的義務人重點加強執行,其中基隆市一名滯納營業稅、健保費、環保局罰鍰、汽車燃料費及ETC通行費等稅費未繳,高達新臺幣(下同)19萬3,001元的陳姓男子(下稱義務人),經宜蘭分署扣押其存款,查封其名下車輛、房屋後,義務人於房屋拍賣前,發覺宜蘭分署來真的,嚇的趕快繳清所有欠費!
宜蘭分署表示,基隆陳姓男子自108年起即滯欠健保費、機車燃料費、交通罰鍰、ETC通行費、環保局罰鍰及營業稅等稅費未繳,其名下車輛多次違規併排停車、超速、闖紅燈、未依車道駕駛及繳納道路通行費,有高達300多筆罰單、ETC通行費沒有繳納,相關稅費高達19萬3,001元,宜蘭分署於收案後立刻通知義務人繳納,惟其仍未繳納,宜蘭分署經深入追查義務人財產狀況,於扣押其存款,查封其名下車輛、房屋,促其儘速處理仍未獲回應,原定於民國110年12月間拍賣義務人名下不動產,義務人旋於名下不動產被拍賣前,驚覺不妙才繳清積欠的全部稅費。
宜蘭分署呼籲民眾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並按期繳納停車費及ETC通行費,以免危及道路交通安全及遭受數倍之裁罰。被移送執行時,倘經濟困難無法一次完繳者,可與宜蘭分署承辦人員洽辦分期繳納手續,以免財產遭到強制執行,進而影響個人聲譽及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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