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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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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姊妹花入境未附核酸報告遭裁罰不繳,宜蘭分署出招竟讓「她」主動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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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後更新日期:110-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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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
新聞稿

發稿日期:110年8月27日
發稿單位:執行科
連 絡 人:行政執行官張盟正
連絡電話:03-9320747

基隆姊妹花入境未附核酸報告遭裁罰不繳,宜蘭分署出招竟讓「她」主動繳清


新冠肺炎本土疫情近期雖漸平穩,但境外移入確診案例卻持續增加,守好邊境才能有效防疫,有賴入境民眾配合相關檢疫措施,入境時應檢附登機時間前3日內COVID-19核酸檢驗報告等健康證明文件,違者將依傳染病防治法第58條第1項第2款及第69條第1項第1款規定,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如未於繳納期限內繳納,案件將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執行分署執行。宜蘭分署對於此類違反防疫規定案件,為捍衛全體國民健康,絕不容許少數違規民眾形成防疫破口,積極強力執行此類案件。基隆簡姓姊妹花於110年5月間自美國入境竟未檢附核酸檢驗報告,經疾管署各裁罰1萬元,仍未完全繳納,經移送宜蘭分署執行,宜蘭分署收案後立即查調財產,迅速核發扣押命令,兩姊妹的母親收到公文深怕欠款影響兩姊妹前途及保險權益,馬上至宜蘭分署基隆辦公室替兩姊妹繳清罰鍰。

家住基隆剛滿20歲成年的簡姓姊妹花,於110年5月14日自美國入境,竟未檢附登機時間前3日內COVID-19核酸檢驗報告等健康證明文件,兩人經疾管署各裁罰1萬元,各繳納3,000元後竟不繳了,經移送宜蘭分署執行,宜蘭分署收案後立刻查調及掌握兩姊妹名下所有財產資料,迅速核發扣押命令執行存款及保險,兩姊妹的母親於收到宜蘭分署扣押命令後才驚覺大勢不妙,為避免此項欠款紀錄對於剛滿20歲的兩姊妹未來生涯留下汙點及擔心影響女兒的保險權益,立刻聯絡承辦書記官詢問繳納方式,並於110年8月26日至宜蘭分署基隆辦公室繳清罰鍰。
宜蘭分署呼籲,近期疫情雖略為和緩,但防疫沒有任何可以鬆懈的本錢,有賴全體國民共同遵守防疫政策,以守護全體國民健康,千萬不要以身試法。民眾違反防疫規定遭裁處罰鍰不繳納,案件將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各執行分署進行強制執行,如收受各執行分署或衛生機關公文切勿心存僥倖或置之不理,如無法一次清償,亦應主動聯繫各執行分署洽詢分期事宜,以免愛車、存款、薪水、甚至不動產遭查扣,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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