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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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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113年8月30日-知名連鎖房仲業者欠繳營業稅等逾百萬元,宜蘭分署現場執行後火速分期繳納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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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徽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
新聞稿

發稿日期:113年8月30日
發稿單位:執行科
連 絡 人:行政執行官李敘恆
連絡電話:03-9320747#200

知名連鎖房仲業者欠繳營業稅等逾百萬元,宜蘭分署現場執行後火速分期繳納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下稱宜蘭分署)為守護國家公法債權與貫徹公義,藉由執行人員積極至知名房仲業者門市現場執行,迅速讓該房仲業者負責人至宜蘭分署簽立分期繳納協議,並主動將其名下之豪華賓士供分署查封,以擔保公法債權之實現!
    義務人為某知名房仲業者位於五結地區加盟店,因滯納營業稅、負責人個人綜合所得稅及勞健保費用達新臺幣(下同)124餘萬元,經各移送機關自113年2月6日起陸續移送宜蘭分署執行。宜蘭分署收案後,即對該房仲業者核發扣押存款之執行命令,惟僅扣押得15萬餘元,與該房仲業者滯納之稅費金額仍相去甚遠;宜蘭分署承辦執行官不放棄,仍指揮執行人員於113年8月9日至該房仲業者門市現場執行,該房仲業者負責人深切感受宜蘭分署強力守護國家公法債權的決心,隨即於同年月12日至宜蘭分署表示願每月繳納30萬元,分4期繳清滯納稅費,並將其名下賓士S500轎車駛至宜蘭分署供查封,作為公法債權履行之擔保。該房仲業者並於113年8月23日親至宜蘭分署繳納分期清償約定之頭期款30萬元。
    宜蘭分署呼籲,各營業人應準時繳交依法應為勞工負擔之勞保、健保、勞工退休金費用及營業相關稅賦,否則將遭各主管機關依法移送行政執行署各執行分署執行;如收受各執行分署之執行公文,亦應積極面對,妥善處理,即使無力一次繳清全部費用,亦應積極聯絡行政執行分署辦理分期繳納事宜;否則將遭執行分署執行愛車、存款、不動產、船舶,實屬得不償失。
查封賓士
房仲業者負責人將名下賓士S500駛至宜蘭分署供查封

欠稅
房仲業者負責人親至宜蘭分署取得繳款單繳納欠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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