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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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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1月6日基隆男子再酒駕危及用路人安全,重罰扣照都不理, 宜蘭分署不姑息查封市中心房地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1-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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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
新聞稿

發稿日期:111年1月6日
發稿單位:執行科
連 絡 人:行政執行官張盟正
連絡電話:03-9320747

基隆男子再酒駕危及用路人安全,重罰扣照都不理,宜蘭分署不姑息查封市中心房地

鑑於近期酒駕事故頻傳,宜蘭分署配合政府酒駕零容忍政策,辦理「加強執行滯納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罰鍰及ETC通行費專案」,針對酒駕案件義務人加重執法力道,以維護交通正義及民眾用路安全。基隆市一名陳姓男子的駕照被註銷仍開車上路,還於5年內2次酒駕,共處罰鍰9萬9,000元卻拒繳還搞失蹤,宜蘭分署鐵腕查封其名下位於基隆市仁愛區的4筆持分土地及1筆持分建物,陳男嚇到立刻到宜蘭分署辦理分期,於近日繳清罰鍰,並向書記官表示再也不敢酒駕了。

基隆市一名陳姓男子的駕照被註銷仍違法開車上路,還於5年內2次酒駕,於105至107年間經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市區監理所基隆監理站裁罰2張罰單,分別為9,000元(駕駛執照業經註銷仍駕駛機車)及9萬元(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於5年內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2次以上且無照),合計被裁罰9萬9,000元,且自107年起3年內不得考領駕照,並應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經基隆監理站多次向陳男催繳,陳男均未繳納,案件移送宜蘭分署強制執行。宜蘭分署收案後多次通知陳男至分署報告,陳男都避不見面還搞失蹤,經宜蘭分署確認其名下除位於基隆市仁愛區的不動產外,並無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迫使宜蘭分署鐵腕查封其名下位於基隆市仁愛區的4筆持分土地及1筆持分建物,並至陳男住居所現場執行,陳男這時才驚覺大事不妙,立刻至宜蘭分署申辦分期繳納,於近日繳清罰鍰,並向宜蘭分署承辦書記官表示酒駕的代價真的太高了,以後再也不敢酒駕了。

酒後駕車除嚴重危害交通公共安全,更對他人生命、身體造成重大威脅,政府已屢次宣導切勿酒駕,然酒駕肇事致人死傷案件仍層出不窮,宜蘭分署呼籲民眾不要挑戰政府防制酒駕的決心。因酒駕遭交通監理裁決機關裁處罰鍰,如不繳納,案件將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各執行分署進行強制執行,如收受各執行分署或交通監理裁決機關公文切勿心存僥倖或置之不理,如無法一次清償,亦應主動聯繫各執行分署洽詢分期事宜,以免愛車、存款、薪水、甚至不動產遭查扣,得不償失!

基隆陳男駕照被註銷還於5年內2次酒駕,被處2張罰單罰鍰9萬9,000元,下圖為因酒駕被處罰鍰9萬元的裁決書。

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市區監理所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裁決書

宜蘭分署鐵腕查封陳男名下不動產,讓陳男乖乖辦理分期繳清,下圖為查封不動產附近街景,並非查封標的不動產。

查封不動產附近街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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