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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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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新服務**我想購買貴分署拍賣之不動產,但因工作無法現場投標,貴分署有無提供其他便利民眾投標之方式?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03-24
  • 資料點閱次數:1603

【不動產拍賣增加「通訊投標」方式】

本分署自105年度起,不動產拍賣之投標程序新增加「通訊投標」之方式,可有效避免有人投標時所可能遭遇之洩漏及防堵圍標物之情事發生。執行同仁若認為不動產拍賣有圍標之虞,可依職權改採通訊投標或依移送機關,私法債權人或義務人之申請,認為有必要者,也可以改採通訊投標。可至本分署為民服務中心索取投標書或至本分署網站下載,填妥相關資料,並檢附應備文件,包裹標封內,郵寄至本分署即可。投標室現場,若未得標,可立即領回回保證金支票;未到場之通訊投標人,則另函通知領回回保證金支票或匯入通訊投標人指定之金融帳戶。另外為規範本分署不動產通訊投標作業流程,爰依行政執行法第26條準用強制執行法第58條規定,訂定“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不動產通訊投標實施要點”(詳附件),俾利本分署同仁有所幫助(105年度通訊投標拍賣件數為13件。)

詳情請見:不動產及動產拍賣專區(另開新視窗)>不動產通訊投標專區(另開啟視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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