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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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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農年金、老人年金、殘障津貼等依法領取之社會福利津貼、社會救助或補助款被扣押時,應如何處理?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03-24
  • 資料點閱次數:1728

依行政執行法第26條準用強制執行法第122條第1項規定,債務人依法領取之社會福利津貼、社會救助或補助,不得為強制執行。同條第2項規定,債務人依法取領之社會保險給付或其對第三人之債權,係維持債務人及其共同生活之親屬生活所必須者,不得為強制執行。如所扣押之款項屬於上開情形,可檢具相關證明,申請予以撤銷扣押。 參考法條:行政執行法第26條準用強制執行法第122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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