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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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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00年1月1日起,交通部公路總局委託民間通路(含中華郵政、超商、電話語音金融卡/網路金融卡、約定扣款及代檢廠等)代收汽車燃料使用費,免向民眾收取手續費。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9-07-03
  • 資料點閱次數:1744

自100年1月1日起,交通部公路總局委託民間通路(含中華郵政、超商、電話語音金融卡/網路金融卡、約定扣款及代檢廠等)代收汽車燃料使用費,免向民眾收取手續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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