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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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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13分署同步強力執行酒(毒)駕罰鍰案件成果豐碩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9-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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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及全國13分署全力以赴,共同推動「強力執行滯留酒駕罰鍰案件專案」,終止本(24)日止,總計徵起4,673474元,期間查封義務人之汽車29輛,機車28台,土地1,112筆,建物244間,限制出境2人,成果豐碩,並達到警惕效果。

根據內政部警政署官方統計資料顯示,自105年至1073年間,平均每年因酒駕致死之人數將近100人,致傷之人數則超過6,000人,足見酒駕為害人民身家性命之之大。綜觀近幾年新聞媒體報導,酒駕之受害人有男,有女,有老,有少,有青壯,有身障,職業或身分包括樂團主唱,清潔隊員,外籍移工,貨車駕駛及家庭主婦,另有烘焙師,工程師及上班族,尚有醫師,軍人,警察,學生,工人及街友,可謂不分工作類別及貧富貴賤,發生地則廣及全國各地,且不分東西南北及城市鄉村,不定時發生,亦不分春夏秋冬及白天夜晚,受害人或無辜枉死,青春早逝,徒留親人哀痛欲絕;或肢體受創,失業失能,拖累親人長期照護,造成無數家庭一夕破碎及人倫瞬間毀滅,儼然成為不定時炸彈,慘劇隨時可能發生在任何人身上,害人害己,為民眾所深惡痛絕,致民意認為應嚴懲酒駕車行為人之呼聲四起。

截至108228日止,行政執行署所屬各分署收回酒駕未結案件共2948件,義務人共18,4323多為新竹分署3,085人,高雄分署2,021人,新北分署1,922,因酒駕車義務人惡性重大,為害社會甚深,行政執行署為接地氣,本於“執行是實現正義的最後一哩路”之理念,貫徹公權力,,加強滯留酒駕罰鍰案件之執行,以阻止止酒尤其致傷,致死事件持續發生,確保用路人安全,並應對民眾對酒毒)駕駛行為人應予強力執行之期盼及提高執行績效,特訂定“強力執行滯留酒駕駛罰鍰案件專案”實施計畫,於108314日通函全國13分署,,全面同步強力執行滯留酒駕罰鍰案,並以「全國滯留金額合計排名前50移送金額279,000元至931,500元不等」及「各分署滯留金額合計排名前10移送金額18萬至931,500元不等 ”之案件為加強執行重點。強力執行作為包括現場執行及查訪義務人行踪,督促義務人自動繳納;必要時依法扣押義務人之薪資,存款及保險給付等債權;查封,拍賣動產,尤其是酒毒)駕違規車輛;查封,拍賣不動產;限制住居,拘捕提,管收等。對於未依規定繳納納票鍰者,各分署將依法定程序拍賣已查封之動產及不動產,並全面持續強力執行到底。

本次專案加強執行重點案件雖多因義務人經濟狀況不佳,名下已無財產所有權執行,且行踪不明或入監服刑,而不易徵起,另部分義務人已死亡未留遺產,部分案件因「一事不二罰」,由移送機關撤回執行,均無法再為執行。但執行過程及成果,透過各媒體重大報導後,更強化執行之效果,部分義務人他人家人聞訊,自動到各分署繳納,以免遵守強制執行,並有義務人因酒駕車禍而癱瘓,連累家人,其家人希望執行官為其為例,向社會大眾宣導切勿酒駕,各分署對弱勢義務人家庭協助轉摘要本次專案執行已使義務人及社會大眾深刻認識法務部對酒駕駛絕對“零容忍”之政策,並貫徹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再度沉重暴露社會大眾,應共同杜絕酒駕,脫離毒品,並以近幾年酒駕所造成之重大傷亡事故為鑑,避免歡愉貪杯或借酒澆愁,酒後則切勿心存僥倖開車上路,以免釀成巨禍或侵犯裁縫,樂極生悲,愁上加愁,害人害己,悔之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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