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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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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06年5月15日起統一和全家超商新增交通違規罰鍰分期繳納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9-06-22
  • 資料點閱次數:689

公告單位:交通部公路總局-秘書室-公關科


為提供更臻便利繳納交通違規罰鍰之管道,除現行已提供超商、郵局、銀行、代檢廠、網路、電話語音及至裁決機構或公路監理機關臨櫃等繳納方式外,自106年5月15日起民眾可至統一與全家超商繳納已核准分期之交通違規罰鍰,萊爾富與OK超商則預計半年後加入。


民眾有申辦分期繳納交通違規罰鍰之需要者,可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61條規定先向各處罰機關申請核准並繳納第1期罰鍰金額後,可至超商多媒體查詢機(ibon、FamiPort)即時查詢勾選分期金額繳納,超商將酌收每筆13元手續費;另逾期繳納者,仍可在分期繳納期間至超商繳納。


公路總局表示,各處罰機關均有設置專責窗口或人員受理申請分期繳納及提供相關諮詢服務,民眾如有申請辦理之需要者,應儘可能儘速於應到案期限內向各處罰機關申請辦理,俾由處罰機關依於期限內到案之最低裁罰基準裁決後,依其所申請經核准之分期期數,依規定繳納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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