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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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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意信箱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1-01-26
  • 資料點閱次數:3092

 

說明:

一、民眾進入本分署網站點選民意信箱,反映問題或意見。填寫送出後,系統會自動回傳一封確認信。

二、民眾收到確認信,確認陳情內容無誤後,請點選「確認送出」,系統才會再自動回傳本署正式受理,方完成問題或意見的反映。

三、本分署設有專責人員接收民意信箱之信件。

四、依據信件問題及內容,交由相關科室業務承辦人辦理後續事宜。

五、業務承辦人進行簽辦作業後,陳請分署長核判,續將辦理情形以公文或電子郵件回覆民眾,回覆時間約5個工作天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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