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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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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沿革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1-11-08
  • 資料點閱次數:9888
機關大門

一、沿革、轄區及地址

(一)沿革:

我國行政執行法於民國(下同)87年11月11日修正公布,將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逾期不履行者,由原來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之制度,自90年1月1日起改為由行政機關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各地行政執行處專責辦理,宜蘭行政執行處因而於90年1月1日設置及運作,嗣於101年1月1日起配合行政院組織調整,更名為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下稱本分署)。

(二)轄區:

本分署設置時之轄區包含宜蘭縣及基隆市全境,於95年1月1日起新增新北市金山區、萬里區、貢寮區、平溪區、雙溪區、瑞芳區共6個行政區。

(三)地址:

◎機關所在地:宜蘭市中山路2段261號。

本分署初期辦公廳舍係以租用為主,至97年9月22日完成自有化辦公廳舍整修建工程後即遷移至現址,繼續為民眾服務。現址採綠建築理念設計,提供民眾優質的洽公環境,另毗臨財政部北區國稅局宜蘭分局、宜蘭縣政府地方稅務局及銀行、郵局等機關,對於相關業務聯繫更為便利。

◎基隆行政執行官辦公室:基隆市信義區東信路169號1樓。

本分署特於基隆市設行政執行官辦公室,提供基隆市全境及新北市6行政區之民眾更為便利即時之服務。

 

二、執行現況

本分署於90年度草創之初,各項制度未備,人力、物力均極為不足,然全體同仁仍戮力以赴,並在新收案件逐年呈倍數增加 (新收案件自90年度5萬565件成長至109年的76萬9,416件) 、各項業務繁重之壓力下,始終堅守崗位,積極執行,20年來總共徵起新臺幣117億4,561萬1,023元,績效斐然,對充裕公庫助益不少。

 

三、展望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及所屬13個分署是我國進入21世紀首創統籌、專責辦理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強制執行之新機關。本分署有幸成為新世紀新機關之一員,當本國人的厚望,致力完成對公法上金錢給付逾期不履行者之強制執行重任,除將持續依法積極執行及加強與轄區內之各機關聯繫,以充實公庫外,並將繼續關懷弱勢與兼顧民眾權益之保障,期能建構公平守法之環境,實現國人對公義與關懷社會之殷切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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